我是一名资深保姆,而送我房子的老人名叫张合,张合已经71岁了,我也在张合家当了12年的保姆了。
或许是因为感激我的照顾,张合老人准备将他那套价值百万的房子送给我,我自然很高兴,可是,没想到,就在我准备接手房子时,一个从未出现的老人出现了,他自称叫张梅,是张合的妹妹,她才是房子的继承人。
面对这种情况,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。
老人给了我一张纸,让我写,“我叫张合,因膝下无子,无亲无故,陈洁是我的保姆,已经照顾我12年了,待我百年以后,我的房子将由陈洁继承。”
我听完老人的话后,写了一半就停下了,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便问道,“您真的要把房子留给我吗?这套房子很值钱的,您没有亲人什么的了吗?”
老人摇摇头说道,“你是一个善良的人,感谢你照顾我这么多年,如果没有你,恐怕我连老伴的丧事都无法办完,我一直把你当女儿看待。反正我已经老了,也不可能带着房子走,这房子,你留下吧。”
听闻老人要把房子给我,我的心里非常激动,可我还是觉得太突然了,我说道,“这太贵重了,我,我,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。”
“照顾我这么多年,忍耐我这么多年的脾气,就是对我最好的感谢,你儿子不是要结婚了吗,就把这里当婚房吧,或许,我还有机会看到你的孙子出世呢。”老人说着说着就笑了。
我知道他是想他的儿子了,便问道,“那你把房子给我了,你去哪住呢?”
老人说,“你老家农村不是有房子吗,城里我住得烦了,我跟你们去农村住吧,回归田园生活,挺好的,我喜欢安静。”
就这样,我和张合老人都在遗嘱上签了字。
张合老人去世,老人的妹妹出现抢夺房子时光匆匆,转眼间已经过去了6年,老人在乡下住了6年,这6年对他来说,应该是最快乐的时光了吧。
因为乡下有很多的孩子,而张合老人又有花不完的退休金,所以他就经常买一些零食给那些孩子吃,因此,每天都有孩子围绕着老人转悠,老人也在这欢声笑语中,去世。
安顿好老人的后事,我拿着遗嘱想去继承老人的房子,然而,却在这里出了问题,原来,老人的妹妹张梅还在,我如果想过户房子,必须得张梅签字放弃继承。
于是,我就通过多方联系到了张梅,把房子的事情跟她说了,然而,她只是回了一句,“我知道了。”
从那以后,我试图多次联系张梅,可是一直都没有联系上她,打电话不接,发信息也不回,就这样,过了大半年的时间,我实在不想等下去了,于是,我就准备去她家里找她,然而,就在这时,张梅却出现在了我家里,她指着我们所有人说,“这房子已经是我的名字了,你们赶紧搬走。”
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,就问她,“这房子是张合老人给我的,凭什么说是你的。”
可张梅却拿出一本房产证,递给我看,上面还真是张梅的名字,而登记时间就在几天前,这就让我有些疑惑不解了。
我想和张梅据理力争,但显然她是有备而来,她的儿子、儿媳妇等等,把我和儿子一家都赶了出去,自己搬了进去。
我怎么想也觉得不对,就去房产过户中心去打听,结果被告知,张梅是拿着公证书过户的房子,这时我才明白,原来张梅以唯一继承人的身份,继承到了房子。
不过好心的工作人员也提醒我,可以拿着遗嘱去起诉张梅,于是,我又踏上了起诉的道路。
可惜,我输了,因为遗嘱是我代写的,没有见证人签字,属于无效的,就这样,我彻底失去了房子。
儿子说,“妈,没关系的,一套房子而已,没了就没了,反正我们住了这么多年,我也攒了一点钱,再加上张合老人留下的积蓄,付个首付还是可以的。”
我看着儿子说道,“嗯,我知道了,你回去吧,外面凉。”
一份视频录像,成为关键证据有道是,“是你的终归是你的,不是你的,也莫要强求。”
本来,我已经放弃了,就让这套房子随风而去吧,只是一想到,张梅在几十年里都没有去看望过张合老人,却在老人走后,公然违背老人的意愿,把房子抢走,我越想越觉得咽不下这口气。
这时,我在翻看手机时,突然翻到了当年的一段录像,就是在老人决定把房子给我的那一天,因为老人要认我做他的女儿,所以我就录了一段录像,算是对生活的回忆和见证。
而视频中,我和老人的对话清晰可见,老人也明确说道,我给她养老送终,待她百年以后,房子归我所有,而且更为关键的是,我还邀请了我的邻居作为见证人,他们也在录像中出现了。
因此,我认为,这份录像可以作为遗赠扶养协议,来支持我获得这套房子。
那么,大家觉得,这份录像可以助我获得房子吗?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【录音录像遗嘱】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